近日
鋼城區發展和改革局發布
兩則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公示
分別對潘西煤礦和辛莊煤礦
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
關于對山東萬祥礦業有限公司
潘西煤礦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公示
2023年3月4日至5日,我單位對山東萬祥礦業有限公司潘西煤礦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經查,1.-740m水平西大巷水閘門,放水管上放水閘閥開關不靈活。不符合《煤礦防治水細則》第九十八條第六項規定。2.-740m水平西大巷水閘門擋物箅子門無法關嚴。不符合《煤礦防治水細則》第九十八條第四項規定。3.6304E綜采工作面68-69#、52-53#、6-7#液壓支架頂梁錯差超過側護板厚度的2/3,不符合《6304E綜采工作面作業規程》中“支架錯差不超過側護板厚度的2/3”的規定。4.6304E綜采工作面29#、80#支架初撐力不足。不符合《6304E綜采工作面作業規程》中“液壓支架初撐力不低于24MPa”的規定。5.6304E綜采工作面有3處液壓管路U型卡子分別為單腿卡子、插入不到位、用鐵絲代替。不符合《6304E綜采工作面作業規程》中“只能用正規的U型卡來固定管接頭,并固定插緊,絕不能用鐵釘、鐵絲或其他物件來固定”的規定,等5條問題,3月7日我單位向潘西煤礦下達了立案決定書(濟鋼城煤立〔2023〕4號)。我單位對以上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調查問詢。3月20日我單位向山東萬祥礦業有限公司潘西煤礦出具了行政處罰告知書(濟鋼城發改煤告字〔2023〕4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擬對山東萬祥礦業有限公司潘西煤礦作出罰款人民幣三萬元整(¥40,000.00)的行政處罰。山東萬祥礦業有限公司潘西煤礦在規定時間內未提出申辯和聽證申請。3月28日,我單位向山東萬祥礦業有限公司潘西煤礦出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濟鋼城發改煤罰〔2023〕4號)。給予罰款人民幣三萬元整(¥40,000.00)的行政處罰。
濟南市鋼城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4日
關于山東省萊蕪市辛莊煤礦有限公司
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公示
2023年3月3日至4日,我單位對山東省萊蕪市辛莊煤礦有限公司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經查,山東省萊蕪市辛莊煤礦有限公司存在1.60306采煤工作面下巷超前支護有兩棵液壓支柱初撐力分別為9MPa 10.5MPa。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百零一條“單體液壓支柱的初撐力,柱徑為100mm 的不得小于90kN”的規定。2.11514回風巷掘進工作面部分錨桿安設角度與作業規程要求不符;現場工程質量驗收器具不完好,未能實現錨桿錨固力檢測試驗;錨桿排距0.92m大于0.8m。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百零二條的規定。3.11514回風巷掘進工作面兩幫下部錨桿距底板的間距大0.85m大于作業規程規定的0.5m;巷道高度1.6m小于作業規程規定的2.4m,不符合《11514回風巷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第八條的規定。4.603采區皮帶下山步部絞車,斜巷缺少鋼絲繩拖輪1組、阻車器失靈、擋車棍深度不夠,不符合《603采區皮帶下山作業規程》的規定。5.603采區皮帶下山第二部絞車,安全繩使用2副U型卡。不符合《603采區皮帶下山作業規程》的規定等5條違法行為。3月7日我單位向辛莊煤礦下達了立案決定書(濟鋼城煤立〔2023〕3號)。我單位對以上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調查問詢。3月20日,我單位向山東省萊蕪市辛莊煤礦有限公司出具了行政處罰告知書(濟鋼城發改煤告字〔2023〕3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九十九條的規定,擬對山東省萊蕪市辛莊煤礦有限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肆萬元整(¥40,000.00)的行政處罰。山東省萊蕪市辛莊煤礦有限公司在規定時間內未提出申辯和聽證申請。3月28日,我單位向山東省萊蕪市辛莊煤礦有限公司出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濟鋼城發改煤罰〔2023〕3號)。給予罰款人民幣肆萬元整(¥40,000.00)的行政處罰。
濟南市鋼城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4日